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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文件

沪软协〔2015〕12号

关于开展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原软件企业认定及产品登记备案形式属于非行政许可审批范畴已正式取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软件企业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软件行业自律,帮助广大软件企业提高涉税风险管控水平,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正式开展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评估(以下简称“双软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市“双软评估”工作性质,是依据本协会制订的团体标准《软件企业评估规范》(T/310104003-F001-2015)和《软件产品评估规范》(T/310104003-F002-2015)开展的社会第三方评估,旨在提升软件行业自律水平;
2.本市“双软评估”工作,采取企业自愿委托原则,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本协会接受委托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3.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作为“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的发起成员单位,与全国其他省市软件行业协会共同开展“双软评估”工作,并颁发加盖“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印章的统一式样证书。评估结果及证书在“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成员所在地区互通互认。评估结果可登录“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官网(www.cseea.org.cn)查询;
4.本市“双软评估”工作依托“上海双软评估申报服务平台”开展网上申报受理工作,具体请登录本协会官网(www.softline.org.cn)点击相关链接;
5.“双软评估”所依据的标准及材料要求、流程等信息可登录本协会官网查询;
6.“双软评估”对本协会会员单位采取免费模式,非会员单位可申请入会,具体可登录本协会官网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2015年12月28日